关于申报第十一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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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4/16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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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相关人员:
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第十一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学科范围、评奖条件与标准(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统一按A4纸打印,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0份。
其中,著作类成果一式三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论文类成果(至少一份原件),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成册;研究报告类成果,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成册。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请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在认真组织初审并公示后,上报教育厅进行评审。
联系人:冯志飞、姜薇
联系电话:85430552
科研处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表》、《四川省教育厅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项目清单》
附件2:川教函(2015)17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十一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