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发布 《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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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4/15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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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的函件(教技委【2014】4号),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精神,增强分类评价和同行评价的可操作性,根据部领导指示,省委组织专家组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附件1)现予发布。
指标体系采用立体化架构、二维分类方式,提供了百余个具体指标,涵盖创新质量、服务贡献、科教结合、创新文化等要点,导向明确,内容具体,系统完整,各有侧重,可供各单位在改革实践中使用借鉴参考。指标体系对科技人员、创新团队、创新平台、科技项目等对象进行了分类。在评价实践中,要根据同一类对象的岗位、类型、特色,选择抽取相应的指标要点,组合形成分类指标体系,实施分类评价。
请各院系、各部门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教技委【2014】4号)文件要求,认真阅览、学习。学院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求》文件的指导对今后的项目申报、成果评奖、学术科研评价、教育部学科排名等进行科研量化评价,以此作为评价依据。
附件1: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
科研处
20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