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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艾滋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3/25 16:08:43     作者: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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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预防艾滋病意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8号)规定,以及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详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校内,面对社会,广泛动员,更加深化、长久地开展艾滋病防控相关知识的普及宣工作,塑造优秀校内文化,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以法律为准绳、以科学为依据,提高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平安,把预防艾滋病工作贯穿于教学全过程。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四川音乐学院艾滋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学院副书记、副院长、各部门、各院系党政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

三、相关工作职责

1、党办、院办、新管办临空办:负责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和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2、部:每月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推送1次防艾知识相关信息。在学生中积极推广成都性艾协会“成都艾青春”青年学生公益微信公众号。

3、学工部:加强高校艾滋病防控宣传教育在新生入学军训期间或正式上课前,对所有新生全覆盖艾滋病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时间不少于1课时;12.1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校级艾滋病防治主题宣传活动;发动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每学期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相关宣传活动至少一次;利用开学、寒暑假前、毕业季等重要节点、“3.24世界结核病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日开展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

4、教务处:开设健康教育课(包括必修课或选修课)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每学年应不少于1课时,做到老师、教材、课时、考核四落实。

5、保卫处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加强校园禁毒宣传力度,增强广大青年学生识毒、拒毒、防毒能力。

6、计划财务处:负责统筹预防艾滋病健康教化专项经费的预算划拨与运用管理。

7、图书馆:负责订阅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无偿献血等相关科普读物、电子图书,设立专架专栏,做好师生借阅服务工作。

8、人事处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青年教师入职培训等相关培训项目

9、附中负责按照《中小学预防艾滋病专题健康教育大纲》要求开展预防艾滋病专题健康教育,保证课时、师资、教学资料、读本、固定宣传专栏等“五落实”,利用新生入学、艾滋病日等重点时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0、总务处物管部:结合当前艾滋病宣传普及教育的必要性和特殊性,在校内公共厕所张贴防艾厕所粘,用这种最接地、最直接的宣传方式获得艾滋病防治核心信息。

10、校医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和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协调校内相关单位开展我校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新生入学体检时的处方教育工作;在校园内设立艾滋病自主检测材料和安全套自动领取设施,预防经性行为传染艾滋病;负责预防艾滋病师资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协作地方疾病防控机构,主动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

1.发现艾滋病疫情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诊断,考虑为“疑似艾滋病”2小时内必须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

2.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专业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

3.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筛查。

4.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所在教室、寝室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

、问责机制

根据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关于“对艾滋病防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而导致艾滋病在本学校、本地区蔓延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采取以下问责措施:

1.领导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

2.未按照上级部门和我院艾滋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防艾任务未落实的部门,学校在年度考核时对艾滋病防控主要职能处室负责人、直接负责人进行扣分,当年不能参与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 。          

3.对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艾滋病疫情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扩散蔓延的部门和个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严肃追责,触犯法律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置。

五、原有川音院〔201772号文废止,新方案以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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