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
各单位: 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按期结项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将于2025年10月中旬开展,请相关开放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寄送至本实验室,电子版发送至文末的电子邮箱。 项目结项审批书、延期表等表格,请从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官网(https://www.sccm.edu.cn/ky_yyszzdyjs.html)或公众号下载附件。 一、结题要求 1. 填写《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申请表》。 2. 提供的成果附件都须在醒目位置标明“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没有标注的成果在结题时不能认定。 3. 结题成果提交要求: (1)结项审批书一式三份。 (2)结题成果是已出版的专著或总谱,寄送原件1份;电子版(专著或总谱的封底、封面、版权页、目录)发送到电子邮箱。 (3)结题成果是论文的,中文论文寄送期刊原件1份,除CSSCI来源(含扩展版)和北大核心期刊以外的所有中文期刊发表的文章,还须提供采用中国知网的“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15%,电子版(期刊封面、封底、目录与论文全文)发送到电子邮箱;外文论文电子版论文全文及相关网页链接,发送到电子邮箱,并寄送电子打印版。 (4)结题成果是作品专辑的,寄送音像出版物原件1份,电子版(音像出版物封面封底、作品目录、手册等)发送到电子邮箱。 (5)结题成果是专利的,专利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6)结题成果是电脑软件的,需提交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二、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或撤项 1.申请延期,应填写《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延期申请表》说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延期申请仅限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2.申请撤项,应填写《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撤项申请表》,按国家相关规定退回所有已拨付资助经费,且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实验室开放项目,同时实验室将上报四川省社科联备案。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期或撤项申请的,本实验室将按国家相关规定通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退回所有已拨付资助经费,且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实验室开放项目,同时实验室将上报四川省社科联备案。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邮编:610021 电子邮箱:396535783@qq.com 联系人: 丁老师 电话:15680019967 附件: 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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