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
2025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即日起面向省内外启动2025年度开放项目征集工作。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更好地繁荣中国学术,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更好地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0.3万元/项,专项项目0.5万元/项,自筹项目由课题主持人自筹经费。
立项并签订管理合同后拨付总金额的50%,鉴定通过顺利结项后拨付总金额的50%。
三、研究方向说明
(一)数智音乐创作及传播研究
1. 音乐人工智能创作研究
2. 数智化声音艺术创作与实现
3. 音乐与科技交叉融合研究
4. 声音合成与算法运用研究
5. 数智音乐传播研究
(二)音乐脑科学与治疗研究
1. 音乐对大脑的可塑性研究
2. 音乐治疗与疾病研究
3. 音乐在“脑器交互”领域的探索
4. 音乐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的交叉研究
(三)传统音乐数智传承与创新研究
1. 中国传统乐器数智化改良研究
2. 藏羌彝民族乐器与国乐融合发展研究
3. 中国传统乐器复合型人才培养研究
4. 中国传统音乐跨界融合发展研究
5. 人工智能赋能音乐教育研究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 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在读博士研究生。
2. 专项项目、一般项目与自筹项目: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
在站博士后与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申报说明: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须从就读学校申请,在职博士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就读学校申请,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以上情况均须征得导师同意。
以相同内容已获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本项目,之前在本实验室立项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境内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艺术(表演艺术)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校;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项目名称
根据研究方向具体项目题目自拟。
(四)研究期限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2-3年,一般项目、专项项目和自筹项目研究期限均为1-2年。
五、结项要求
项目发布单位每年发布结项通知。项目组须以项目名义完成相关约定研究任务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将通知项目主持人与依托单位,项目作撤项处理,撤项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有关通知后须于30日内按原渠道将项目已拨全部资金退回。
(一)重点项目
结项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二(可重复选项):
1. 正式出版专著1部(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正文字数不少于10万字);
2. 在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一项发明专利;
4. 研究成果被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刊用。
(二)一般项目
提交符合“数智音乐创作及传播研究”或“传统音乐数智传承与创新研究”选题方向的研究报告1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字数不少于2.0万字),结项前不可公开发表,提供不高于15%的查重率报告。研究报告由实验室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评估,专家评审为不合格的不予结项。
(三)专项项目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北大中文核心或南大核心(CSSCI)或SSCI或E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 出版作品集1套(作品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
3.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一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四)自筹项目结题要求与一般项目相同。
以上所有项目符合下列情况可申请特殊结项:
1. 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 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奖项。
重点项目的1、2、4类和专项项目的结项成果归属第一单位须为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音乐学院)。一般项目的结项成果仅归属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音乐学院)。专利类成果须归属四川音乐学院。所有结项成果均须符合项目立项要求,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音乐学院)资助项目,项目名称为×××(项目编号×××)”。外文学术成果中,须以英文标注实验室及资助项目名称(实验室英文名称为Music and Digital Intelligence,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
六、申报方式
申请人需先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审核通过后的材料,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材料
1. 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和《活页》一式3份。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项目申报材料,须从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公众号或官网下载(https://www.sccm.edu.cn/ky_yyszzdyjs.html)。
2. 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单位+音乐数智实验室2025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建立文件夹,内含以“申请人姓名+2025年音乐数智实验室申请书”命名的《申请书》(PDF格式)、以“申请人姓名+2025年音乐数智实验室申报活页”命名的《活页》(PDF格式)和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版含签章扫描页,与纸质版申报材料数据内容应完全一致。
(二)报送时间和地址
1. 纸质版材料寄达时段:2025年9月1日至9月10日
2.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610021
3. 联系人:丁老师(15680019967)
4. 电子版申报文件夹请压缩后一次性发送至专用邮箱(396535783@qq.com),且在纸质版申报材料寄达前发送。
(三)评审与公示
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官网公示。
附件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年度项目申请书
附件2: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年度项目申请活页
附件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音乐数智重点实验室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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