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情况】杨华(教授)、陈国威(教授)、扈滨(教授)
【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从事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毕业生将具备: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全面的艺术教育素养;良好的外语能力和信息检索与处理能力。
【培养方式】
1.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入学后即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导师全程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和论文写作。
2.学术训练:一年级:完成4篇读书笔记,每篇不低于5000字(含谱例);二年级:提交专业论文一篇,字数不低于10000字(含谱例)。
3. 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具有学术前沿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字数要求在3万字以上;第三学期进行开题报告;第五学期末进行预答辩;第六学期正式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位专家组成)。
【学位授予】
修完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艺术事业单位等行业从事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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