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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关于2021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2/27 15:41:15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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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学校结合华侨港澳台考生的实际,现将招收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持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凭(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生由在读学校开具证明。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学制、就读校区

(一)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教学单位

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学费

(元/年)

学制

就读

校区

钢琴系

音乐表演

钢琴

12000

4年

武侯校区

(成都市新生路6号)

手风琴电子

键盘系

音乐表演

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原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

12000

4年

管弦系

音乐表演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

12000

4年

民乐系

音乐表演

二胡、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阮、箜篌、竹笛、笙、唢呐、大提琴

12000

4年

现代器乐系

音乐表演

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古典萨克斯管、古典吉他

12000

4年

声乐系

音乐表演

声乐(美声唱法)

12000

4年

民族声乐系

音乐表演

声乐(民族唱法)

12000

4年

歌剧合唱系

音乐表演

歌剧表演

12000

4年

流行音乐

学院

音乐表演

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流行器乐(架子鼓、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管、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

12000

4年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舞蹈学院

舞蹈学院

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

12000

 

(二)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

教学单位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学制

就读地点

国际演艺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9600

4年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传媒学院

戏剧学院

表演

12000

       三、报名办法

1.文化课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华侨考生实行现场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2.专业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入口: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四、文化课考试

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等详见《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网址http://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3180224.html)

五、专业考试

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网址https://www.sccm.edu.cn/dz_zsc.html)。

专业考试要求详见附件1: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要求。

       六、录取

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全国联合招生考试艺术院校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其他

1.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考试时间或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具体工作安排或要求另行通知。

2.学校于7月份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报到时间及要求以《2021年新生入学须知》规定为准。

3.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4.新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5.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检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

6.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新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招生处联系电话:+86-28-85430270、85430284(传真)

    招生处官网:https://www.sccm.edu.cn/dz_zsc.html

招生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招生处邮箱:zsc_sccm@qq.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系电话:+86-28-85430297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官网:https://www.sccm.edu.cn/dz_gjhzjlc.html

附件:附件1: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要求.pdf




 武侯校区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02
传真:028-85430722

 新都校区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邮编:610500
电话:028-89390026

临空校区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资州大道777号
电话:028-83436048

 招生电话:028-85430270 / 85430022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7

  艺术考级咨询电话:028-85490737 1306000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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