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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3/4 13:14:45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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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专栏》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留学,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选派指南暂未公布,可参照《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13)。
2.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 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 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留学人员可利用学校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外语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1)

四、选派流程
1.准备阶段
  4月10日前
1).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的意向申请人员查看选派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 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校内申请,材料包括:
    四川音乐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工作申请表(附件1)
    《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录入版(附件2,此项只发送电子版无需打印)
    国外学校邀请函(非英语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外语水平证明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纸质版报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校本部外专楼404办公室,85430297),电子版发至ghc@sccm.edu.cn。
  5月10日前
1). 博士后的意向申请人员查看选派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 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的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校内申请,材料包括:
    四川音乐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工作申请表(附件1)
    《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录入版(附件2,此项只发送电子版无需打印)
    国外学校邀请函(非英语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外语水平证明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纸质版报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校本部外专楼404办公室,85430297),电子版发至ghc@sccm.edu.cn。

2.申报阶段
  4月10日-30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5月10月-31日:博士后
  4月10-4月23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5月10-5月24日(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报名后将全套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材料清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2)
材料装订要求:所有材料一式一份,A4纸单面打印,按顺序放好,用长尾夹夹住全套材料左上角,申请表及附件不要用订书机装订!申请材料提交后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4月23日-4月30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5月25日-5月31日博士后:推选单位审核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人的全套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3.受理及材料审核
  5月20日前(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6月20日前(博士后):
1). 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核。
2). 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通过信息平台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和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4.评审、录取
5月-6月(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6月-7月(博士后):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

5.外语准备
7月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8月起(博士后):外语未达到合格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
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培训部参加外语培训(详见下表)。

image.png

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2024年1月发布)


6.派出

7月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8月起(博士后):
1). 办理派出手续:
①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②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③出国人员到学校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签署相关协议;
④出国人员到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签署承诺书,参加行前培训会。
2). 国外报到: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等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请在信息平台中下载)。

五、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3

六、联系方式(可于工作日咨询项目相关问题)
1.申请前有关事宜,可咨询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或受理单位“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
电话:028-85430297 伍老师
邮箱:ghc@sccm.edu.cn
地址:武侯校区外专楼404室
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电话:028-86702587 李老师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605办公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办公室)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座
通信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邮政编码:100044
热线电话:86-10-88395090
申请期间,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有关事宜可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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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后有关事宜,请根据留学国别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https://www.csc.edu.cn/about/lianxifa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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